根据签证的类型手续和所需提交的材料分别有规定。各个材料的有效期均在发行后三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果有有效期,则应在有效期内提交)。另外,若无专门提示,签证手续均需通过代办机构办理。
1. 中国公民访日团体观光旅行
中国公民以旅游为目的,以团队(组团)形式访问日本。按本制度组织的旅游团人数为5名以上40名以下,赴日行程为15天以内。
本制度仅限于旅游目的访日的中国公民。商用、探亲等旅游目的以外的访日公民不可参加。
2.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签证申请书 1 份 [照片1张(竖 4.5 ㎝×横 3.5 ~ 4.5 ㎝)]
(2)护照
(3)暂住证、居留证等在中国居住 6 个月以上的证明复印件
( 需出示原件 )
(4) 本人的所得证明
(5)在职证明书
(6) 停留日程表
3. 申请手续
希望参加本制度规定的旅行团的中国公民,须通过中国国家旅游局指定、且持有日本驻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许可的中国各旅行社进行申请。
有关签证手续,由各指定旅行社代为申请,故签证的办理及领取均无需参团者直接办理。有关详情请向各旅行社查询。
根据签证的类型手续和所需提交的材料分别有规定。各个材料的有效期均在发行后三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果有有效期,则应在有效期内提交)。另外,若无专门提示,签证手续均需通过代办机构办理。
短期商用等签证的申请手续及所需提交材料
以下是申请短期商用等签证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各个材料的有效期均在发行后3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果有有效期,则应在有效期内提交)。申请需要通过使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1.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签证申请书(贴付照片,2寸白色背景)
(2)护照
(3)暂住证(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内的申请)
(4)职业证明(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注:因私护照以外的申请者应在提交照会的同时付上注明申请人所属单位、职务的名单。)
(5)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6)户口簿复印件
2.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注:原则上邀请单位应为法人、团体、国家或地方政府。但是,当大学教授以公务为目的进行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
(1)招聘理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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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停留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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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尽可能详细制作。可参照
填写实例。)
(3)身元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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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业务为目的、且邀请人为日本国政府中央府省厅的课长或大学教授级别以上的人时,可省略身元保证书。如果申请人持因公护照申请,可以省略。)
(4)关于邀请单位的材料(国家或地方政府邀请时无需提交。如果申请人持因公护照,可以省略。)
a. 已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 法人登记簿謄本(发行后3个月以内)
(注:如果是在日本国股市上市的企业,可用最新版的「会社四季报」上该企业部分的复印件代替。)
b. 没有登记注册的单位:以下1.或2.项中的任何材料均可
公司、团体概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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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书或宣传册等可说明邀请机关情况概要的资料
c. 大学教授邀请时:在职证明书
3.相关事项
(1)签证有效期
短期停留签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根据申请情况发给停留期间为15天、30天、90天的签证。
(2)签证费:
200元人民币。
(3)审查所需时间
审查所需时间原则如下,因审查的需要,有可能在下述工作日内不能发给结果,请提前申请。
a. 通过代办机构递交的申请:从使馆受理翌日起第5个工作日发给结果
b.本人来使馆递交的申请:从使馆受理翌日起第10个工作日发给结果
(个人申请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14:00~16:30)
(4)其他
根据审查的需要,有时需追加提供上记以外材料。